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鉴于近期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现就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驾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违反禁酒规定特别是酒后驾车的社会危害性,珍惜健康、珍惜生命,切实把严禁酒后驾车转变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做到自重、自律、自爱。
3、对酒后驾车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铁心桥街道纪工委
200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