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办理。在接到上级领导信件交办单后,第一时间报街道工委书记阅批,按照领导批示要求,交由对口分管领导办理。二是分类办理。对于来信人提出的正当合法诉求,由对口部门按政策办理;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并报上级部门协调;对目前确实解决不了的,耐心细致地向来信人解释清楚。三是限期办理。对日常投诉类的信件在收信后5个工作日办结回复,街道范围内协调处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需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的将在30个工作日办结回复。四是妥善回复。各部门办理结案后,将此信件处理情况报党政办备案,党政办在经核实后拟回复文稿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区政府办。五是严格督察。街道纪工委牵头,对于一些拖延办理部门,加强督促,街道还将各部门办理领导信件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一项参考依据。 |